,鞋子的尺码,内裤大小,他都知道。爱一个人,就要了解他的一切。这些都知道是必须的啊。
不大不小,穿的很舒服,脱了军装好多年,再穿上这身衣服,觉得英气十足,军人的气质一下子就都回来了。站的笔管条直,腰部拔得顺溜,站姿行走都带着潇洒。
陈泽看见他把裤腿放到靴子外面,蹲下去,再把鞋带解开,再把裤脚给他塞到靴子里。
高帮军靴,迷彩裤,皮带扎紧,现在他比别人稍瘦一些腰身,威武帅气,硬朗豪爽,身材好,模样好,军装把他身上的潇洒全都衬托出来,穿上了军装的林木,那就是最佳军人的代言人。所有军人的美好词语都在身上,飒爽英姿。
迷得陈泽眼睛都不会转动了。
他后悔了,给他穿上这一身,会不会把人们的眼睛都吸引过来,他的宝儿会被更多人窥视。
不行,他要遮挡一下。
伸脖子让助理去找一件医生穿的白大褂,助理很听话,五分钟之后就找来了。
又给林木披在身上。
“你现在的身份是军医,穿这个很正常。”
林木听话,让他穿就穿,只不过简单的伸了袖子,却没有扣上扣子。
闲闲散散的披在身上,转手去摸烟,点了一根烟,叼着烟转过来,手放在口袋里。
“这总行了吧。”
陈泽觉得鼻子**了,完了完了,他又快流鼻血了,林木是个妖精啊,他的妖孽气质是不经意间散发出来的。
高帮军靴,大皮鞋很亮,迷彩裤放在靴子里,腰带系的紧,这是飒爽英姿,可披上了一件白大褂,叼着烟稍微歪着脖子,就换上了一种坏坏的匪气,不穿白大褂是军人的代言人,潇洒帅气,穿了白大褂就是一妖孽,扣子没有扣上,衣服带些不整齐,痞痞的,坏坏的,可偏偏身穿制服,很想让人撕开他的白大褂,撕开军装,看着妖精到底能妩媚到什么程度。
潇洒帅气跟性感妩媚融合在一起,林木是潜在的妖精。
陈泽捏着鼻子看帐篷顶端,深呼吸深呼吸,老男人禁不住这种**,眼珠子都红了,拼命深呼吸才能抵制这种**。
“你把白大褂脱了吧。”
看一眼他心中就加速,再看下去他的血槽就能吐空。还是别再刺激他了。
“毛病啊,一会让我穿一会让我脱的。麻烦不啊。”
林木抱怨。
“我不上班我也不想穿这个,真不知道你怎么想的,反复无常。”
脱下来卷吧卷吧,丢到陈泽怀里。坐到行军床上,翘起一条腿,抽着烟。
陈泽这才低下头,呼呼呼,神呀,妈呀,终于不再受这种**了,早晚有一天,他要在家里,让林木穿这身衣服,让他慢慢的一件一件的撕。撕了白大褂,脱他的军装,然后,上了他的人。
“我带你去信息大队转一圈吧。”
“这次军演,潘雷他们参加了吧。”
“嗯,已经深入红军敌后了。看看信息大队是怎么跟红军的信息工程大队比拼的,他要是敢技不如人,我就把信息大队三辆干扰车没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