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算是特别符合考试作文的标准,但胜在结合自身情况,描述得很真实。
——来到南溪是偶然,来的时候我抱着读得不爽随时滚蛋的心情,我把这里当做暂时的栖息地,而不是避风港。
所以那一周我走遍了这里所有的名胜古迹,传说中宁静古朴的寺庙,小桥流水的庭楼,古色古香的小街,我都觉得破、无趣、没劲。
我找不到任何理由说服自己这里是个很美的城市,是个值得我留下的地方。
直到某天我来到了这里,看见荒草丛生里的灯塔。
它很老旧,灯并不算太亮,勉强维持着一点光,凌晨三点,整个世界都黑了,但它依然亮着。
这块光源特别微弱而执着地照着我。
我站在最高处,看着这个世界。
我想,呆在它身旁,也许我依然这么渺小,但我至少不再孤独。
........
贺忻写得很抽象,灯塔或许也只是一个影射物,在抒发他内心某种情绪,但他能懂他当时的迷惘,懂他的恐慌和寂寞,懂他在万家灯火通明的时候,待在一片漆黑里是什么感觉。
李言蹊发现贺忻翻了个身,他没敢动,轻轻地呼了口气,继续抬头看着屏幕。
结尾处,贺忻写道:你有没有看过最美的日出?我有。
那是一个充满“故事”的日出,它象征着一个人从挣扎中艰难跃起,象征着一个人摔了无数跟头终于看到了曙光,象征着告别黑夜,即将拥抱明天的期许,虽然只是一瞬间,但它有一个值得咀嚼的名字叫做“破晓”。
哦,这是跟我一起看日出的哥们提供的灵感素材。
不要猜他是谁,反正没我帅就对了。
但他比我酷,说真心的。
李言蹊笑了出来,就这结尾王美人还给他58分,完全跑题了好吗?
不过真挺好的。
挺好。
随心所欲的文风,潇洒得自成一派的贺忻体。
李言蹊关掉了电脑,将手抄进口袋里,没有摸到小石头。
他愣了愣,才想起刚才心烦意乱在家门口把它扔了。
为什么扔了他不知道,只知道半夜三点冲到家门口在一堆破烂石头里找那个一点都不美观还缺了个口子的石头简直是疯了。
他也知道自己不是生来就这么淡定的,可不淡定的某一刻就是这么神经质的发生了。
花了半小时找到了石头,李言蹊蹲在地上叹了口气,一边想着真是太丑了,一边又把它小心地握在了手掌里。
第三十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