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杀死季暖暖。
但是……除了“活着”之外,还能有什么保证呢?
作者有话要说:本来想随便打个架空的山名,随便了三五个一百度现实中都有
放弃治疗.jpg
第39章喵喵喵喵喵喵喵
在一周之前,时维没想到自己有朝一日,会重新见到秦子枫。
也就是那个曾被他视为兄弟,却给他下药未遂的家伙。
在案情陷入僵局的第七天,时维去超市添置日用品。那个他几乎忘记了长相的人,光明正大和他出现在同一个厕所。
然后,打扮成清洁人员,在时维走进隔间的同时,用药把他放倒了。
超市里有人跟着,但24小时全天看护是不可能的。时维在失去意识之前,拼命挣扎了几下,最终不敌困意。
二十分钟后,这场案件的负责人,终于追踪到了对方的踪迹。
就犯罪的投入与获益而言,绑架季暖暖绝不是个好主意。她虽然是个女生,但比很多异性都难制服。和时维在一起后,拜某人不知不觉间传授的种种“小技巧”,求生能力更上一个台阶。
而绑架时维的……要么艺高,要么胆大。
秦子枫两者皆占。
正是因为曾经做过多年“兄dei”,排除对方影帝的部分,很多习惯和细节是演不了的。
因此他知道,如果见不到自己,想要从对方那里找到季暖暖的下落,几乎是不可能的。
所以……
“阿维,药效都过了,你还要装睡啊?”
一个以大多数人的标准来说,大概软了点儿的男声,在距离时维很近的地方响起。某人在睁眼的瞬间后撤,结果差点因为软绵绵的胳膊磕在地上。
“噗。”对方笑了,“怕我干什么?吃了你?”
说到那个“吃”字的时候,他的尾音微妙的一拐。
时维的脸上毫无波动。
他正躺在一张长沙发上,两步外蹲着个熟悉的男人。他的身量中等,皮肤比时维还白,白里透着粉。这种自然无P的肤色放在任何一个妹子身上,或者娱乐圈比较有个人风格的汉子身上,都足以让人艳羡。
用一句文绉绉的话形容,大概叫粉面桃腮。
对,作为一个同样二十多岁的年轻男性,秦子枫的长相相当……精致。
或者说,长的有点儿娘。
所谓相由心生,他没到那种走路翘兰花指、说话嗲声嗲气、扭腰提胯涂指甲油的地步,但精致到几近洁癖。从衣食住行到为人处世,时维经常吐槽说,你怕不是有严重的选择困难症。
“真有本事,下次买东西别找我参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