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 终于转悠够了,端敏低身将它抱了起来,花花动作两下,不过倒是没有再次啊呜,端敏揉了揉它的小脑袋,花花竟然直接就闭上了眼睛。端敏想,它大概很喜欢别人揉它?这么想着,端敏再次动作,不仅如此,还捏了捏它耷拉下来的小耳朵,“呜”。
彩蝶瞪大眼睛,看端敏与花花建立了“友情”,连忙问道:“皇嫂,花花好像也挺喜欢你哦。你看它好舒服的样子。不过,花花耳朵趴趴着,好有趣呀。”
端敏笑,这点她有经验呀:“你摸它脑袋,或者是这样摸它嘴下的毛毛,它都会特别的舒服,只要它舒服了,耳朵就会趴下去,你可以观察一下。这也说明它喜欢你,觉得你没有攻击力。有时候不是说它叫了就是要咬人,如果它趴趴着耳朵尾巴又不断的摇,即便是再叫,也只是它与你玩儿。”
彩蝶听的认真:“皇嫂好厉害。”
“那是,我是宠物小能手。”
又自吹自擂上了。阿金阿银摇头笑。
“皇嫂超级厉害。”彩蝶星星眼,一时间屋内其乐融融。
端敏被捧得飘飘然,呜呜,被小丫头崇拜的感觉真是太爽歪歪了。
“我看猫狗房那里,最可爱的就是花花了,我那天过去看,它最有精神,也最特别。”她的狗狗是天底下最好的狗。
“汪。”花花配合着小小声的叫了一下,仿佛是在配合彩蝶的话,这样一人一狗的互动立时让端敏萌死了。
“彩蝶乖乖的,你好好表现,等皇嫂和你皇兄说说,让你在养一只猫,其实猫和狗也不是完全处不来的。我小时候有个好朋友啊,他家就养了一只猫和一只狗,特别是他们家那只猫,品种十分特别,耳朵一直都是这样折着的,也是可爱到爆。”端敏想起以前的事情,语速颇快,讲的很高兴。
她这么一说,也勾起了彩蝶的兴趣。
“那是什么样的呀。我看猫狗房那边好像没有这样的。”
端敏点头,“是呀,那个品种很特别,原本的时候我都没看过京中谁家有。不过现在于伯父也搬到京城了,我想,可以让你皇兄去要。”
皇上出马,一个顶俩。原本她和于小胖要,他都是死活不给的。这死东西!
“好。”彩蝶兴致十足,“我会好好表现哒!”
端敏点头:“对了,说不定啊,你会有一个新朋友啊,就是我那个小伙伴的儿子,他早就成亲了,他儿子……”端敏歪头回想了一下,“他儿子应该比你小两岁吧。不过我们真是很多年都没见了,也不知道于小胖变成了于大胖,他儿子会不会成为新任于小小胖。”端敏笑嘻嘻。
彩蝶扑哧一声笑了出来:“怎么会有人起这么奇怪的名字?”
端敏也乐了:“因为他小时候就是一个小胖子啊,所以我们就给他起了这么一个外号,其实他不叫这个的,他叫……对,他叫于振国。名字大气吧?其实啊,看见一只虫子就能下个半死,我们小时候常常作弄他。”
想到小时候的趣事儿,端敏说的兴高采烈,完全没有注意到,窗外已经悄然的站了一个听墙根的家伙。
皇上悄无声息出现第一发,听墙根!
咬手绢,于振国,你振振个毛线。竟然让端敏记住你了,你受死吧!
作者有话要说:
文里应该还会出现一些端敏小时候的青梅竹马,不过不是传统玛丽苏文哦。设定就是一群孩子一起长大,端敏最小,身份特殊,又有霍以寒保驾护航,因此是个最受宠的小妹妹。这些哥哥姐姐的孩子将来都要进端敏的皇家幼儿园,乌拉拉!
☆、第14章
齐祯连续虐了于振国十来天,终于,他觉得自己舒爽了许多,可怜的于小胖还不知道,自己是被昔日的“小青梅”害哒!
也就在这样虐心的日子里,太后回来了。
齐祯率领后宫一干人等擎着伞站在台阶上,今日正好赶上了瓢泼大雨,即便是有伞,因着风大,也是湿了不少。
“太后回宫……”小太监唱声儿传来,就看轿撵缓缓由远及近。
待到几个小太监将轿撵抬了上来,齐祯跪下:“儿臣叩见母后。”
一干妃嫔也跟着请安,端敏小心谨慎的跪在齐祯右侧,表情十分郑重。
轿帘被掀开,太后雍容华贵:“都快起来吧。这么大的雨,如若让皇上着了凉,哀家可是要问你们的罪。”扫视一眼身边的太监,来福强撑着精神,就怕太后直接将他喀嚓了。
许是因为有雨,太后并没有下轿,齐祯交代:“快将母后送到寝宫休息,舟车劳顿,母后当是疲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