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狗贼,把我的狗给偷了。”
见铲屎的被凶,可乐掉头冲女生龇牙,“汪!”
“牛牛,你怎么凶妈妈?”女生顿了下,随即哽咽起来,“自从你走丢后,妈妈这一年来每天都在找你。都是妈妈不好,妈妈没有看好你。”
可乐皱眉,眼中露出厌恶,锋利的獠牙上扬。
张超怒道,拿出棍棒驱赶,“看到没有,这根本就不是你的狗,再不滚别怪我们不客气。”
对方仗着人多,一口咬定狗就是他们的,今天说什么也要带走。
双方你推我搡,要不是军警还没离开,硬家伙什么的早就掏出来了。
眼前要打起来,一辆警车在不远处停下,“你们在干什么?”
对方发虚,不由退了好几步拉开距离。
车里下来两人,其中之一刚好是上台讲话的中年男人凌局,迈着正气的步伐走过来,“都是大好青年,不想办法生存,却在这里闹事?”
女生看见警察过来,跟见到亲爸似的,“警察蜀黍,你们来得正好,他们偷了我的狗不承认。”
“狗?”
男人锋利的眼神扫过来,视线落在姜宁身边的狗身上,顿时心中惊叹。
好漂亮的马犬,不但毛发透亮密集,这身姿骨架……
他年轻时接触过无数警犬,尤其是马犬这类新生警犬,不但聪明还服从命令,是警队工作者最忠诚可靠的伙伴。
可哪怕他见过再多,也是第一次见如此高大威武的马犬。
话说马犬有这么大吗?
浑身的肌肉,起码有七八十斤左右。
光是看它的站姿跟眼神就知道受过专业训练,说是警犬也不过分。
凌局朝姜宁等人扫了圈,目光随即落在霍翊深身上,小伙子精气神十足,军警出身跑不了。
他收回目光,望向哽咽的女生,“怎么回事?”
女生重述前因后果,一口咬定可乐就是她丢失的狗狗,“我有网购记录,花1200买的,但是手机不小心丢了,要不然里面还有相片。”
有两个男生附和,说可以作证狗就是她的。
狗狗丢失快一年,彼此都咬定说是自己的。
凌局望向姜宁,“小姑娘,你有证据吗?”
姜宁没回答他,而是望向女生,“你确定是丢失,而不是卖到狗肉馆?”
“我花1200买的,脑子有病才会卖到狗肉馆。”
听到“狗肉馆”三个字,受到刺激的可乐瞬间炸毛,要不是姜宁拉着就扑上去了。
女生被它的凶狠吓到,下意识往后退了几步。
凌局看在眼中,并没有说话。
“行,你说它是你的,那它身上有多少伤疤你知道吗?”
女生反应很快,“我拿它当宝贝养,走丢的时候根本没有伤疤。”
她不知道,但姜宁知道。
被人殴打的,跟流浪狗互咬的,身上多达二十多处留疤的伤痕,尤其是洪涝发生那次,眉骨被划伤留了疤。
听她报出伤疤的位置,女生被噎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