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光线不太好,我没太看清,就看到凶手跳上一辆白色的厢式货车,车牌号没看到。哦没看清怎么确定那是凶手?我、我虽然没看清他长什么模样,但我看到他身上有血,并且从那个案发地跑出来啊。对了,他还戴着个黑色帽子,手里抓着个黑色公文包。”
史柯在听完目击者提供的线索后,突然就不那么肯定了。说的细节方面虽然有很多地方跟庄笙侧写的符合,可说话的样子,比之前几名目击者看起来还要假啊。而且打扮得流里流气的样子,一看就是街头混的,最多也就是个小头目。
——这真是见义勇为有热血有正气的热心群众?
在史柯心里犯嘀咕时,那名“流里流气”的小青年走出警局大门,还没走多远,便迫不及待地掏出手机打了个电话出去。
“老大老大,俺完成任务了。哎哟,这个市级公安局可真是气派哟,比俺们经常进的那个派出所要大的多,也亮堂的多。穿制服的那个警察同志哦,也要有气势的多。”
电话里响起一阵咆哮,把听筒远远拿开都能听得到。
“个小兔崽子,叫你去做什么目击者,把话带到就行,别尽整些妖蛾子。”
“好的好的,老大,我可全是按孟组的意思说的,您放老鼻子心吧,我演的可真真儿哪,绝对不会穿帮。”
要不是那位孟组长不让多说,更不让他自由发挥,他能演得比现在更好。
哎,作为一名被混混事业耽误的好演员,有时想想他自己也挺扼腕的。
虽然调出了当天晚上的监控视频,也查到了一辆白色货车,但还是看不到车牌号。更糟糕的,只在几个监控区拍到,而凭这几个监控区的视频,根本无法判断车子开往哪里。
后来是庄笙提出,将之前发生命案的那几个晚上周边马路的监控视频都调出来。如果凶手每次作案都会开车,那么在那几个夜晚也一定能找到这辆白色货车的踪影。
——找是找到了,还不只一辆,共十辆相似车型。
如果凶手是其中一辆,那么他们筛选的范围限定在这十辆车中,难度已经降低很多。如果没有,那又要重头开始。
与此同时,警方对外发布了连续几起凶杀案嫌疑人的侧写。
“他或许外表比较普通,走在人群中也不会引人注意,平时看起来也非常温和,可能还有点内向。不是很擅长跟人打交道,因此是一个人住,可能从事一些不必太多社交技巧的工作。”
“除了作案,他很少出门,而他杀人时会完全变成另外一个人,变得自信而掌控一切。”
“在周围的人看来,他或许有些奇怪,比如时不时自言自语,身边明明没有人,却好像在跟什么交谈一样。被惹怒的时候,会变得很可怕,好像完全变了个人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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