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二十多年的老交情,过来帮兄弟家的侄女儿掌掌眼,有什么好为难的。只要不跟出庭的日子撞上,说走就走,都不带有一分犹豫的。
“小之星越长越好看了,像你妈妈。还记得谢叔叔不?你小的时候我还抱过你呢。”
好像长辈看到长大的小辈们都喜欢说这样的话,李之星莞尔:“谢叔叔上次见我的时候我到底是有多小啊,这么帅气的叔叔,我竟然没什么印象,真是不科学呢。”
谢嘉平被她这话逗得哈哈大笑,他是个身材高大俊朗的东北汉子,看似爽朗的外表下,是粗中有细、机敏圆滑的性格。
或者说,律师这个职业,能够做得风生水起的都是人精。
“之星这情商,比你爸爸更出色呢。”
李爸爸嘴角翘起:“多谢夸奖。”
谢嘉平翻个白眼:“并不是在夸你好吗?”
李爸爸不置可否:“嗯,夸囡囡也是一样的。”
谢嘉平给这不要脸的哥们气个倒仰,有女儿了不起哦?
好吧,确实了不起。
家里只有一个皮小子的谢嘉平,觊觎小棉袄已久,可惜没这个命,只能气呼呼地转移话题。
“小囡囡放心,叔叔一定给你搞定这件事。”
“好。”李之星笑得眉眼弯弯:“这顿先让给爸爸请,下次务必给我机会请您吃饭。”
“大明星请吃饭,肯定要赏脸的。”
三人说说笑笑间就将事情定了下来。有些事李之星自己不是不能做,但她以后毕竟是公司旗下的艺人,从一开始表现得太强势,太聪明并不是件好事。
由长辈出面,既方便提要求,也能给那些有小心思的人一点震慑,可不要把她当成什么任人欺负的小可怜才好。
当天下午,李之星就带了李爸爸和谢嘉平去了花田公司,谈合同的时候她并不在现场,等到尘埃落定只剩最后一步签字的时候,她才被允许进入办公室。
如果要李之星用一个词形容公司法务和在场高层的脸色,那就是如丧考妣。
难看,真是相当地难看。
反观这边的李爸爸和谢叔叔,脸不红气不喘,气定神闲和没事人儿一样。
“之星,你来看看自己的合同,权利与义务,你自己也要心中有数。”李爸爸看着推门进来的女儿,笑着招手。
“好的,爸爸。”
一目十行地扫过面前这几张纸,李之星在心里啧啧赞叹。
不愧是狡猾的大人们,这估计是花田公司有史以来签的最优渥的一份新人合同吧。果然能做律师的人,都有颗七窍玲珑心。
五年的合约,到期后花田有优先续约权,拥有自己所有创作的所有版权,且分成竟然与李之星印象中的新人合同没少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