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多大的争执,完全认同法官的意见。
最终判决结果:白玉琦以故意伤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刘石龙的律师和白玉琦的律师都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再上诉!
一年,稍稍舒缓了刘石龙一肚子的窝囊气?未必!因为刘石龙忽略了一点:白玉琦现在是个孕妇!
根据法律规定,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哪怕是犯下了杀人罪,都不能执行审判结果。要等到哺乳期结束之后再执行!这一点所体现的,是一种人文关怀。因为哪怕这女人罪大恶极,但肚子里的孩子毕竟是清白无辜的。
而且,孕期也是计算进入刑期的。比如说判刑三年,但是这个女人已经怀孕了,那么要等她生完孩子、并且结束了哺乳期之后,才会将她收押进监狱里。前面这些日子都计算进入刑期,那么她坐牢的时间也就一年多点。
但是,白玉琦的刑期一共才一年!也就是说,假如白玉琦坚持生下孩子,那么一天的牢房都不用坐。
其实按照孙浩一开始给白母的“规划”,有可能判刑三年。那么就让白玉琦先怀着孩子几个月,同时让她找个好人家嫁了。在法院尚未察觉的时候,再度怀孕、继而进入哺乳期。当哺乳期结束之后,顶着压力怀次二胎,到时候三年刑期就过去了。
只不过,现在白玉琦一共才一年刑期,而她又决定将孩子生下来,那么所有的麻烦都自然消失。
一天牢房都不用坐,刘石龙知道之后可能会气炸了肺。但是他的律师已经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再上诉了,那么就是后悔也没用!
果然,当刘石龙和刘维嘉得知这个消息之后,脸色铁青。
刘维嘉直接大骂:“怎么能这样?!一天牢都不用坐,我耳朵白被咬了?我的脸白白破相了?不行,必须把这臭婊子给弄进监狱里!”
刘石龙气不打一处来,却也知道无法挽回,只能白白便宜了白玉琦。“咱们当庭表示不再上诉了,晚了!”
“我不!”刘维嘉几乎要哭了,“被人弄断了胳膊,我白受罪;被人弄成了残疾,我还白受罪!老爸,我冤不冤!都是那个孙浩搞的鬼,一定要废了他,废了他,最好是弄死他!”
刘石龙知道很冤,比窦娥都冤,但是无能为力。现在他不敢招惹孙浩,甚至已经被孙浩吓破了胆。“少放屁,以后别跟老子提什么孙浩!”
刘石龙恨的咬牙,转身离开了病房。
这几天,刘石龙一直在盘算对策,但想来想去都不知道该怎么对付孙浩。命脉被人捏得太死了,生不如死。
但是,能够在生意场上顺风顺水的刘石龙,也终究不是一个省油的灯。他仔细打算了一番之后,感觉能够对付孙浩的方法只有一个——借刀杀人!
他需要一把刀,一把能够灭了孙浩、却又不留下他自己痕迹的刀。这把刀劈落之前,要造足了声势,转移别人的视线。
到时候,哪怕孙浩就是挂了,哪怕孙浩把他的杀人证据交给了别的朋友,但孙浩那些朋友也应该不会把证据公开。因为从假象上来看,孙浩是别人弄死的,和他刘石龙并无关系。
当然,假如到时候孙浩的那些朋友真的还是公开了证据,那么刘石龙就必须自认倒霉、并且寻求逃离出境。
这就是一场博弈了,是在赌。只要是赌了,还有几分胜算。但要是不赌,那就要一辈子受孙浩的挟持。一想到后半辈子都要被孙浩玩弄在鼓掌之间,刘石龙就浑身难受,死的味儿都有。
总之,王副局的一番演戏,导致了政法委书记和刘家关系的微妙转变,同时也让刘石龙决定要铤而走险。本来,刘石龙可以安安稳稳的过一辈子,但这次要被迫再次下狠手了。命运,总在无意之间折腾人。
当然,刘石龙不敢仓促动手,事实上他也没有找到合适的“刀”。所以他暂时在隐忍,在观察。他知道像孙浩这样一个风头正劲的新秀,早晚会和原有的地下世界产生不可避免的矛盾和冲突。像孙浩这样不甘于屈居人下、且具有一定能力的家伙,早晚会喷发出一股大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