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在家里,还有老师,已经对我放弃的时候,我自己开始交朋友了,每天开始变得,无比的欢乐,有的时候心情好一点,还会出去和女孩子跳皮筋,我当年跳皮筋,可是厉害的呢,虽然很多年,没有玩过了,但是现在捡起来,也不难。
女孩子还挺容易,成为朋友的,特别是跳皮筋,那个很厉害的人,大家都希望可以和她一伙,我就成为了那个人,而且无论是跳皮筋,跳绳,打口袋,我都玩得很厉害,慢慢的在女生的圈子里,也混得也来越好。
也不知不觉地,变成了孩子王,老师本来都已经,放弃教导我了,想着我也许,就是那样子的性格,不喜欢和小孩子接触,而且看我也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所以也不想再管我了,也许天才,都是注定孤独的。
我不知道什么时候,被老师认为,是一个天才了,但是老师突然发现,我开始和同学们一起出去玩了,而且笑容多了很多,和班级学生们的感情,也越来越好,虽然上课还是,喜欢发呆,但是都是可以忍受的。
主要是听,课我是真的听不进去阿,想着要不要跳级呢,如果要是跳了,我就没有办法好好的享受我的童年了,而且还容易失去,我现在的几个好朋友,当我跳级了,我们就不能经常在一起了,也不会有那么多,可以谈论的话题,以后只能慢慢的疏远。
算了,我还是继续享受,我的小学生活吧,不然容易泯然众人阿。我无聊的时候,就想暑假发生的事情,到后来想的差不多了,就开始拿出本子写东西,我昨天在老师的桌子上,看到了读物,知音啊。故事会啊。
我们那时候。这些东西还挺多的,里面有很多文章,而且在书的最后边。都会写上投稿地址,和邮编,我们镇上,就有邮局。我高中读的文科,文笔一般。但是现在写个文章,应该还可以吧,即使不能成功,就能打磨时间了。
最主要我前世。就是个书虫,看了那么多的书,虽然不能抄袭。但是可以改编阿,我并不想。因为我的存在,影响别人的人生,所以还是低调一点,比较好,我写的时候,都不会背着王赫,他有的时候也会看一下。
老师看我上课的时候,不再发呆了,开始特别认真地写东西,也感觉特别的欣慰,觉得我终于要认真读书了,于是上课叫我回答,问题的次数更多了,严重的打扰了,我写作的思路,为了不让别人知道,我是一个小孩子。
我都没有,用拼音田字格写,而是特地去买了,一个大笔记本,再加上我练了,很久的字,虽然没有王赫的字,写得好,但是肯定不像一个,小学生写得,现在主要就是内容了,这种青少年读物。
写不了什么言情小说,我只能写鸡汤文了,我前世每次,心情不好的时候,或者特别沮丧的时候,就很喜欢看鸡汤文,虽然有时候,也知道写得很假,逻辑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但是至少,可以激励自己,而且可以激励很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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