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慢向前移动。
剧组的大部分人都住这个酒店,有两个套房位于同一层,正是初初的和邵一廷的。
邵一廷出门在外从来住得挑剔,肯跟剧组挤在一个酒店已是不易,所以导演也很上道的给他留了最大的一个套房,而初初……因为进组晚,酒店只剩下一个大套间了。还好她账户里余额惊人,所以住得也没有压力。
这样的安排在此时最大的好处就是,初初知道邵一廷房间的门在哪。
她拖着邵一廷一步三晃地走,全身都酸痛得不像话,而男人却丝毫没有自觉,东倒西歪地晃悠,仍不忘提问题:“,你怎么变矮了?”
“矮你个扫把……”初初低声说。
她平日没有穿高跟鞋的习惯,此时加上平底鞋的高度,统共不过,与邵一廷相差近20公分,脖子被他手压得生疼。
好不容易到了门口,却发现不知道门卡在何处。
初初腾出一只手,朝他西服的口袋摸去,但因为支撑力量太弱,邵一廷的身体往下滑,最后终于再次坐到了地上,初初拉了他一把,有所缓冲,故而下坠的劲道不算太大大,男人醉得沉,只是闷哼一声。
她吁出一口气,随意抹了一把额头的汗水,从他裤子口袋里拿出了房卡,刷过,“嘀嘟”一声,门开了。
房内漆黑一片,初初进门把房卡插上,开了灯,又拖着邵一廷的双臂将他挪进房间。原本打算就此离开,但看到他熟睡的姿态,又于心不忍——睡到地上八成会感冒。
她伸手把中袖撸到大臂,抓住邵一廷的手腕,因为怕长指甲戳到他,她不敢抓得太紧,这直接造成了因为太过用力,在把他拖到床边的时候,初初喘得像是夏日借舌头散热的狗。
最后她把被子裹到邵一廷身上,又给他垫了一个枕头,拍拍手,转身离开了房间。
出门的时候她专程左右瞅了瞅,并没有发现可疑的身影或者闪光灯的痕迹,顿感心满意足,回了自己的房间休息。
一夜无梦。
第二天起来的时候,初初感觉自己全身上下都在痛,尤其是小臂,仿佛被车碾过一般——虽然具体车碾过的感受,她并不知道。
john一脸质疑地看着她:“你该不会趁着我喝酒做了什么坏事吧?”
初初无语:“我能做什么坏事啊?”
john:“比如连夜赶会帝都拉顾泽去喝酒然后趁机……”
初初一把捂住他的嘴:“你还没醒酒,去洗脸。”
john:“……”
初初亲眼看着他喝了一大杯浓茶,才安心地去化妆换衣服了。
她今日算是第一次拍摄。比起以前的忐忑紧张,如今只有兴奋和跃跃欲试:围观了大半个月,自己体内的表演欲早已按捺不住。
拍摄的是历史上著名的西施涣纱,所谓沉鱼之貌,亦是源自于此。
范蠡走访谋臣,路过越国内一个村落,原本不打算多做停留,奈何乡亲盛情难却,便留下喝了一碗水,喝了之后继续赶路,走了不多时,便看到了在溪水边涣纱的施夷光。
女子穿着简单的棉麻衣袍,难掩婀娜身姿,只是立在溪边,便仿佛一枝亭亭盛开的荷花,皎然迫月、婉然清扬。
溪水淙淙,范蠡似乎受了蛊惑,向前踏了一步,只见那人半蹲下身子,背脊仍旧笔直,露出了一截白腻的脖颈。她伸手取了衣物在水中浣洗,时而轻揉,时而敲打,分明是再日常不过的动作,却让人觉得每一分都恰到好处,赏心悦目。
还未露面,便已醉人。
待范蠡再次走近,欲看清女子面容时,她仿佛若有所觉,缓缓抬起头来。那张干净的脸上还有些晶莹的水珠,不知是汗水还是溪水,显得原本盛极的五官倍加动人,鼻梁挺直、娇唇樱粉,一双眼眸仿佛蕴了一汪春水,柔情万千,成为镜头中最夺目的风景。
她与好客的村民一般,见到了生人,并未躲藏,而是停下手中的动作,站起身,冲范蠡露出了灿烂却稍显羞涩的笑容。
所有如黛春山、清渺溪水,连同周围才露尖尖角的翠绿小荷,都成了背景。
化妆师看着摄像机,喃喃道:“简直就像夏天吃了冰淇淋,太清爽了。在这样的片子里看到这样的人,我真的相信吴王肯为她倾国倾城。”
拍摄完成,初初跟安导一起看回放,安导笑道:“节奏很合适,我还怕你抬头和起身的节奏不好。”
初初亦笑:“我练了很多次,动作和表情。”
她刚说完,就感觉身后一股力量迫使她转身,后知后觉,才发现是有人拽着她的胳膊。戏服轻薄,那人的手仿佛铁钳,箍得她生疼,这疼痛之中,又有尖锐物抵着的感觉。
旁边仿佛有人低呼。
初初反射性皱眉,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拉了个踉跄。
“狐狸精!”
伴随着尖锐女声的是一道掌风,初初下意识闪躲,却未能躲过。巴掌结结实实拍到左脸上,因为力气太大,她向□□倒,姿势狼狈。
耳边嗡嗡作响,脸颊也火辣辣地疼,脑袋一片空白。
很久之后初初回想起来,深感这一幕是她人生中的一个污点。
因为一贯自诩机智伶俐的她,竟然被一个因为嫉妒冲昏头脑的疯女人——
打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