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处僻静清幽的小楼,楼下溪水环绕,小楼的牌匾上清清楚楚写着‘浣花溪’三个字,墨色如新,但笔意却十分高古,又带着三分飘逸。
当今天下最有名的名妓是怜秀秀,名气稍微次一点的便是白芳华。
而如今怜秀秀正在李志常面前。
怜秀秀穿着素淡白衣,不施粉黛,但其容色仿佛脱水芙蓉,清绝动人。削葱根般的玉指拨弄在古筝之上,清音浮现,犹如空谷流泉,让人心中宁恬。
李志常盘膝而坐在怜秀秀对面,檀香的烟雾在他身周久久盘旋,不断演化,飞虫鸟兽、山河地理仿佛都在其中。
而他的皮肤却越来越透明,但不能看到里面的内脏、血管。整个人似乎凭空虚化,天地中的元气在无形无影间贯注入他的身体,将他的血肉凡躯正在向仙躯魔体进化。
他的先天真气如今已经走到了这条路的尽头。
是真正到了先天真气所能到达的极致,在这大地上几乎可以说便是神魔化身。
因为世界本身的束缚,只怕是仙魔重临此间,也不可能发挥出比他更强大的力量。
就好比同样同样一份考试卷子,两个人都能考一百分,但是一人是刚好做到一百分,而另外一人是因为卷子只有一百分。
李志常现在要做的就是打破这个极限,追寻这一百分之外的力量。尘世一切都是过眼云烟,可以感动、可以投入,却不能永恒。
一炷香点完。香烟袅袅往楼外飘散。
李志常缓缓睁开双眼。悠然道:“听着小姐的筝声我想起了我的妻子。”
怜秀秀抿嘴一笑。露出两个浅浅的酒窝,显得更加明丽动人,道:“若是丈夫的妻子知道你逛青楼,必然不会开心。”
她本是风尘中人,却没有丝毫自怨自艾,也不以青楼为说不得的事,确实有一种其他名妓没有的洒脱之气。
李志常道:“或许她见了秀秀小姐,会我见犹怜。也不会怪我了,对于美丽的事物,就是仙佛神圣也难免陶醉其中。”
怜秀秀淡淡一笑,素手斟酒,柔声道:“那丈夫便请先喝一杯罢。”
李志常拿起怜秀秀斟满的酒杯,小楼之外,溪水之畔,虚浮的足音点在湿润的泥土上面。来人是一个全无武功的人,但却是一个绝不可小觑的人。
李志常神情微动,轻声道:“佳客远来。酒犹然未冷,可上来一叙。”
来人步伐不快。过了片刻之后,才悠然落足在楼上,而最引人瞩目的是一张英俊得绝无瑕疵的脸庞里,嵌着一双比深黑海洋里闪闪发光的宝石还明亮的眼睛。
怜秀秀见过无数江湖豪客、达官贵人,但绝没有眼前这人气质那样独特。
此人拥有几乎完美的英俊面庞,她毫不疑问只要这男子一开口,上到豪门贵妇、下至江湖侠女都很愿意和此人发生一段特殊的关系。
但是这人从骨子里就不是一个希求男欢女爱的人,这是源于她的第六感,而且这种感觉绝不会出错。她的容色可以称得上倾国倾城,可从此人出现在楼上便都没有多关注她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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