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速之客】*
客厅,林琛在满桌的食物中,挑了根玉米,捧在手里,呆呆的啃了起来,这模样,就像一只脑袋刚被松果砸傻掉后的松鼠,趣味十足。
林琛身上那件幼稚的卡通花纹睡衣被一套贵族学生制服所取代:上身是纯白简约设计的尖领衬衫,左胸刺绣了一个金色豹纹徽章,周边环绕了一圈镀金小字,saier's college,配上酒红色格纹真丝领带,□是一条灰格子简约休闲裤,蓝棕色拼接牛皮饰流苏系带休闲鞋。
很明显,这是圣彼得学院春夏季系列的校服。殷贤一直嫌学校配备的校服太弱智,从来没有穿过,所以这件服装还是崭新的。
倒是林琛,经常选择这样的搭配:纯白衬衣、休闲裤或牛仔裤、休闲鞋或球鞋,万年不变。
如此相似的风格,却由于此套服装本身的品牌效应,上好的材质,一流的制作工艺,配着独一无二的金色豹纹徽章,与之前的朴素形成强烈的对比。
于是,林琛摇身一变,从乖乖穷孩子变成了……乖乖小少爷。
不管穿什么服装,林琛的大体风格是没有变化的,还是那般的……像白开水。
服装是人们表现身份与品位的第一个环节。服装的选择与搭配,永远是把合适放在第一位的。
你让一个乞丐去穿王子服,未免显得不伦不类了。
一个好的模特儿,能够减弱自己的风格,随时调整自我的模式,去表达服装本身代表的理念,而一个真真正正优秀的模特儿,能够拥有强烈的自我,去引领服装配合自己的风味,并做到不突兀。
林琛的自身气质,是可以盖过服装本身的。他不必刻意表现,就能赋予服装灵魂。
年纪轻轻就辍学的林琛自然是不愿意穿着学生制服出门丢人现眼的,但殷贤说了,他只有这么一件衣服方便借出去的,结果可想而知……
校服总比睡衣好啊,林琛是这么想的。
殷贤坐在林琛对面,手持单反,咔嚓咔嚓闪个不停,他一夜没睡,却丝毫不觉得疲惫,灵感像喷泉般源源不断。他拍着拍着,连作品主题都想好了,就叫作“外星小王子的日常”……
林琛这张脸,这个味道,是他肖想已久的。
林琛无意识的“表现”非常完美,去摄影棚摆布景弄造型反而造作。
殷贤不知道林琛的t台表现力如何,但他肯定,林琛在平面领域是有巨大潜力的。
当然,如果殷贤真的拉林琛去摄影棚,让他刻意对着镜头摆pose,殷贤一定会感受到幻灭的滋味……
林琛吃完玉米,殷贤递了一只紫薯过去,之后是大肉包,大烧麦……宗旨只有一个,要拿在手里啃,这是为了营造“小王子”不会使用筷子的萌形象。
林琛来者不拒,因为此刻的他,吃什么都如同嚼蜡。满脑子都是三个字母……他预感,这三个字母会缠绕他很长一段时间。
***
林琛磨磨蹭蹭吃了半天,殷贤欢欢乐乐拍了半天,不知不觉中,大钟指针已指向八点三刻,殷贤同学的考试是在早晨九点……
他颇为无奈的关闭单反,吩咐道,“我出去一下,你乖乖呆在这里!罗阳的任务不用担心,我会帮你搞定!”
不等林琛回答,殷贤就挂着单反,急急忙忙跑出门,然后飞速钻入劳斯劳斯,以疯狂的速度向前方驶去。
林琛并不需要殷贤的帮助,在吃早餐的时间里,他已经想好了,他打算在这里附近找一家影楼,花钱请摄影师给自己拍照片,再交给罗人妖。
他站起身,向门口走去。
只是,在他准备跨出大门的一瞬间,被两个高大身影拦住了。
他无奈望天,只好乖乖坐回原位,一边想着遗嘱,一边等待殷贤回来。
……
过了一会儿,殷贤没有回来,倒是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于晟来过这里几次,仆人们都认识他,明白这位是少爷的亲密“朋友”,也就自然而然地将他指引进客厅,端上一杯红茶,让他稍作等待。
于晟看到林琛的瞬间,心中只浮现出四个字:阴魂不散!
明明无比痛恨着,脸上还是硬挤出一抹虚假笑容,非常自然的和林琛打招呼。
“hi,jesse,真高兴见到你。”
林琛华丽丽的扭过头,不予理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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