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红衣在怀胎六月时被当时还是赵王的表哥给带走了,她是个汉人,但肚子里怀着的却是柔然人的种,这对于同样身为皇族的赵王而言,无异于将他的脸面狠狠踩在地上。
好在由于耶律才被忠勇侯砍了头,柔然部落的首领再也没有了继承人,甚至就连血脉都只剩下最后一点——闫红衣肚子里这个还未出生的孩子。
因为这个缘故,即使老首领已经恨毒了大业,恨极了皇室,他也不会对闫红衣出手,对老首领而言,闫红衣就是那令人作呕的老鼠,但肚子里那块肉却好比精美绝伦的瓷瓶,万万不能因小失大。
不止尊奉程朱理学的汉人看重自己的后代,柔然的老首领也是如此,为了自己未出世的宝贝孙子,所有的柔然人都退离边关,用丰沛的牧草和健壮的牛羊从赵王手中交换了闫红衣。
柔然虽然是个不小的部落,但牛羊对草原上的人来说,比命根子还要珍贵。
老首领让他们拿出珍宝,来换回一个大业的女人,草原上的牧民即使嘴上不说,心里头肯定也不会舒坦。
就这样,马上就要临盆的闫红衣被送到了草原上。
关外不比京城,除了一望无际的绿草以及牛羊之外,根本看不到其他的东西。
初看景色辽阔,但再美的风景也架不住一遍一遍地看着。
在马车上呆了不过三天,闫红衣就已经有些受不了了。
她受不了粗糙的食物,她听不懂那些女奴们说的话,更不喜欢这些柔然人看着她的眼神。
女人们在打量闫红衣时,总是先将目光放在她高高耸起的肚皮上,之后才会仔细看着她的脸,三两个聚在一起,小声嘟囔着什么,眼神中透露着毫不掩饰的厌恶,好像她是什么脏东西似的。
闫红衣又不是傻子,怎么可能感受不到这些人的恶意?
女人心里又憋气又害怕,草原到底不是京城,没有人在乎她郡主的身份,要不是肚子里还怀着耶律才的孩子,她的日子怕是更加难过了。
陷入爱情的女子如同飞蛾一般,奋不顾身地往熊熊烈火中扑去。闫红衣当初能为了耶律才,扮作盼儿呆在褚良身边,可见也是动了真情,只可惜在那股炙热的情意渐渐消褪之后,她的理智逐渐回归脑海。
想到自己曾经做过的事,闫红衣不由对已经死去的耶律才生出了几分愤怨,但即使她再是不甘,现在也没有了转圜的余地,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保住性命才好。
因为怀孕的缘故,闫红衣的身段儿比先前丰腴了几分,除了腹部高高隆起之外,胸前那两团也是圆鼓鼓的,隔着薄薄的一层衣裳都能看出几分。
大业的女子比起柔然人骨架要纤细些,没有经过风沙的磋磨,闫红衣的皮肉白皙弹润,连个汗毛孔都瞧不见,与拥有麦色皮肤的北方佳丽完全不同,整个人显得小巧玲珑,让马背上的汉子们一个个都看直了眼。
这样娇柔美丽的小女人,放在哪里都会引人瞩目,就算闫红衣肚子里怀着老首领的孙子,也不例外。
老首领膝下只有耶律才一个儿子,现在耶律才那小子都被石进给活刮了,一个绝了后的老东西,即使坐在首领的位置上,底下那些猛将也不会心服。
马背上长大的男人大多都是直来直往的性子,想要什么,就会二话不说给抢来。
闫红衣是个女人,在那些汉子眼里,与牛羊也没有什么差别,将这个美丽的女人当作自己的私产,是无上的荣耀!
有一个叫那顺的将领,在闫红衣羊水破了的那天晚上,用弯刀亲手割下了老首领的头颅,成了柔然部落新一任首领。
闫红衣母子两个,也成了那顺的所有物。
娇柔的美丽在草原上十分罕有,那顺虽然粗豪,却是个怜香惜玉的人,恨不得给闫红衣最好的生活,他不舍得美人伤心落泪,没有按照部落的规矩将孩子杀了,反而认作义子,养在身边。
过了几年,柔然部落被匈奴的铁蹄征服,那顺成为阿古泰手下的将军,闫红衣正好也熬死了那顺的正室,取而代之,成了新的将军夫人。
*
*
即使自小生在边城,长在边城,金玲也从来没有离开过自己的家乡。
当她跟随着车队从边城中离开时,说不惶恐那肯定是假话。
紧紧将儿子抱在怀里,金玲坐在柔软的羊毛毡子上,用小勺舀了些蜂蜜水,喂到张重口中。
马车的帘子被人一把掀了开,车里伺候的两个奴婢赶忙行礼。
阿古泰摆了摆手,两个会说汉话的女奴退了下去,车里只剩下他们两个。
男人一屁股坐在了金玲身边,一男一女挨得极近,中间几乎没有任何缝隙。
金玲虽然已经跟阿古泰做过那档子事儿了,甚至还有了重儿,但跟这蛮子在青天白日之下如此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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